四川重拳整治旅游市場亂象
整治行動將持續至明年底
●重點整治旅行社虛假宣傳、組織不合理低價游、擅自轉團拼團、變更行程、降低服務標準等行為
●嚴格監管旅游購物場所推銷高價低質商品、利用虛假優惠折價進行價格欺詐、不明碼標注商品價格等行為
●嚴懲導游誘導欺騙游客消費、向游客兜售商品、強迫游客購物、安排另行付費項目、服務態度惡劣等行為
9月4日,記者獲悉,省文化和旅游廳、省公安廳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《關于整治強迫購物 促進旅游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》,即日起至2026年底在全省開展強迫購物集中整治行動,對導游亂象、強制消費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,以旅行社、導游、購物場所、在線旅游經營者等為重點。
《通知》明確,重點整治旅行社虛假宣傳、組織不合理低價游、不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,擅自轉團拼團、變更行程、降低服務標準,委派無證人員提供導游服務,不向導游支付或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行為。
嚴格旅游購物場所監管,重點整治旅游購物場所誤導游客消費、推銷高價低質商品,與導游、旅行社串通勾結設置消費陷阱,采取圍追兜售、言語威脅等手段,強迫或變相強迫游客消費,利用虛假優惠折價進行價格欺詐,不明碼標注商品價格等行為。
針對線上非法經營亂象,重點整治無經營許可單位和個人擅自通過在線渠道招攬游客、組織旅游活動,在互聯網上發布低于旅游成本價格的旅游產品誤導消費者,通過網絡平臺虛假承諾、違規收取定金等行為。
在導游執業規范方面,重點整治導游未經旅行社委派擅自執業,與旅行社、購物場所串通誘導欺騙游客消費,直接或間接向游客兜售商品、強迫游客購物,拒絕履行合同,擅自變更旅游行程、安排另行付費項目、甩團甩客,在服務中態度惡劣、刁難游客、不按約定提供導游服務等行為。
此外,將綜合運用監管手段,發揮信息技術在旅游市場監管中的作用,加大電子合同推廣應用,嚴格按照“應認定、盡認定”原則,加大失信主體認定力度,對失信主體依法實行禁業等懲戒措施。
省文化和旅游廳相關負責人表示,將始終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打擊強迫購物等違法違規行為,維護旅游市場秩序,擦亮“錦繡天府·安逸四川”文旅品牌。(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夢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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